当前位置: 山药 >> 山药营养 >> 刚刚焦作解放区山阳区紧急发布全市暂
焦作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年第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对全市易感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重点人员范围
1.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2.公交公司、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等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快递、物流从业人员;
3.各县(市、区)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路检查点、车站卡点工作人员;
4.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
5.公安、武警、消防、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
6.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供热公司和燃气公司窗口服务人员以及进村入户的一线工作人员;
7.环卫工人、社区工作者、养老服务及殡葬服务人员;
8.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
9.机关干部到一线开展排查督导的工作人员;
10.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铁塔公司等窗口工作人员以及进村入户的一线工作人员;
11.全市范围内有从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及7月25日以后从郑州市来(返)焦人员,凭本人行程码,免费核酸检测。
二、核酸检测费用
上述人员,有单位的由单位解决,没有单位的凭社区(村)证明,由所在县级政府解决。
三、核酸检测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11类重点人员持身份证和单位证明(或单位证件)在8月6日(含)前有序到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6号通告中明确的的采样点完成咽拭子采集。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年8月4日解放区人民法院解放区人民检察院解放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
通 告
针对当前国内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具有以下涉及疫情违法犯罪情形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现通告如下: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拒绝、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人民警察、社区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以暴力、威胁、公然侮辱、恐吓、诽谤等方式侵犯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人身权的。
二、未按防控要求申报或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的;不接受相关检测或防疫、诊疗、医学观察等措施,私自外出造成全国风险的;不执行隔离规定,擅自离开隔离地点的。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或通过其他方式传播病毒的。
四、对各类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牟取暴利,煽动、扰乱市场秩序和民生保障的。
五、编造、散布、传播疫情谣言、恐怖信息、虚假信息,谎报疫情、警情,制造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
六、违反疫情防控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或故意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公务车辆通行及其他扰乱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的。
七、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发布后,主动到相关部门报告上述情形的,依法予以从轻处理。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放区人民法院
解放区人民检察院
解放公安分局
年8月3日
山阳区人民法院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山阳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
通 告
当前,南京出现本土病例并扩散至全国,7月31日郑州市出现本土病例并集中爆发,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少数人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导致疫情扩散风险升高,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为防止疫情输入扩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凡是由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山阳区的人员,直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山阳区,一律落实疫情防控相应措施。
二、疫情防控期间,凡是由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山阳区的人员,在入境前48小时,要将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所在国家(地区)、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航班(火车)、入境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国内居住地村(社区)、单位和亲属“三报告”。辖区内居民凡境外有近亲属的,要及时转告本通告内容,并立即将境外人员相关情况向所属村(社区)报告。各接待、商务、用工企事业单位,宾馆、出租房屋等单位和个人,获知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来山阳区人员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报备登记。
三、疫情防控期间,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山阳区人员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四、凡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冠肺炎,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造成疫情扩散,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司法机关将严格按照《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五、全区广大群众,要积极举报列为中高风险区域未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检测的来山阳区人员以及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来山阳区未报备的人员。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并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管控的,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元奖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如有线索请拨打;。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山阳区人民法院
山阳区人民检察院
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
年8月3日
焦作市解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年第3号)
针对当前的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发布通告如下:一、所有农贸市场、物贸市场、专业市场、汽车4s店、大型商超、大型夜市只保留一个进口与一个出口,关闭其他出入通道;入口处设立哨点,专人值守;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一米线、消毒等防控措施。沿街经营性门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临时的流动摊点要到指定区域经营,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辖区各类公司、企业、营业机构组织窗口与流动性强的服务人员尽快进行核酸检测,从疫情地区返回人员立即上报所属街道办事处。三、消费者出入公共场所须佩戴口罩、与人保持一米距离,配合工作人员扫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辖区居民近期减少不必要出行,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的,按照《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解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8月3日
焦作市解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年第4号)
为满足疫情发生地区返回人员核酸检测需求,鼓励居民主动申报,解放区推出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从南京、郑州、张家界等中高风险地区及关联地区返回我区人员,须向社区如实报告,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二、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关联地区返回人员凭社区证明到指定地点可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三、解放区指定核酸检测点公示如下:
核酸检测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锦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样点)
丰收路与民主路交叉口西北角
医院体检中心
民主中路号
医院总院
焦作市健康路1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8月4日
焦作全面启动!
暂停广场舞、健步走等群体性活动!
近日,部分地区疫情有所反弹,防控形势日趋严峻。按照市园林绿化中心对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市各大公园、游园已全面开启“防疫模式”——园林特色的防疫神器“小喇叭、红马甲、巡逻车”三件套齐上阵,市民游园时请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记者走访市人民公园、龙源湖公园、人民广场、生态植物园等公园和广场,巡逻人员随时劝离群体性活动。
其中,生态植物园第一时间劝退园区固定的健身活动队伍,减少群众性聚集。设置移动小喇叭4处,提醒游客注意疫情防控。
人民公园闻令而动、及时叫停酷走队,广场舞及其他健身团体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焦作市园林养护所在人民广场出入口或者人员集中位置采取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温馨提示语、小喇叭广播、人员值守等措施,提醒市民戴口罩、不聚集。
在焦作火车站北广场、五孔桥游园等人群易聚集地设置音响,循环播放关于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少聚集等防疫提醒。
新闻来源:焦作日报疫情还没有结束!
请大家务必重视!
提高警惕!
做好个人防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山阳论坛负责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